古生物化石作为不可再生的自然遗产,承载着地球演化与生命进化的密码,而盗掘、倒卖古脊椎动物化石(俗称“土龙骨”)的违法犯罪行为,不仅严重破坏化石资源的完整性,更斩断了人类探索自然历史的重要链条。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始终将打击涉“土龙骨”犯罪、守护古生物遗产作为重要职责,办理涉“土龙骨”案件时,坚持精准发力、全程介入,在惩治犯罪与预防风险中筑牢司法防线。
涉“土龙骨”犯罪行为中涉及的非法盗挖、倒卖、走私等行为不仅造成不可逆的资源破坏,更严重践踏法律尊严。为斩断犯罪链条、守护自然历史瑰宝,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聚焦破解以下两大难题:
一是精准界定犯罪构成:严格依据《刑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明确“古脊椎动物化石”的保护范围,对盗掘行为的“情节严重”“情节特别严重”标准细化认定,确保案件定性准确。
二是强化证据链构建:针对盗掘现场易破坏、化石价值难评估的特点,与公安机关建立“提前介入+引导侦查”机制,从案发现场勘验、化石扣押封存、专业鉴定程序等环节提出取证建议,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做到“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充分”。在办理李某某、马某某等12人涉嫌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案过程中,承办检察官凭借专业素养,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工作,确保重要证据不遗漏,关键证据不灭失。
刑事打击并非终点,更需通过办案推动源头治理。在办理涉“土龙骨”犯罪案件时,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注重将刑事检察与社会治理相结合,在办案中发现问题、推动解决问题:
一是同步梳理案件中暴露的监管漏洞,如村民法律意识薄弱、重点区域巡逻缺位等,及时向自然资源局、乡镇政府等单位制发检察建议,推动开展专项整治。二是联动开展普法教育:结合近年来案件办理情况,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本地的典型案例撰写相关信息简报,提高群众的守法意识,从“事后打击”向“事前预防”延伸来遏制涉“土龙骨”犯罪行为。
唯有以精准之刃直击要害,以法律重锤严惩不贷,方能彻底斩断伸向“土龙骨”的罪恶之手。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将始终保持对涉“土龙骨”犯罪的高压态势,以精准的法律适用、有力的司法举措、延伸的治理效能,让每一块化石都能在法治阳光下的得到永恒守护,为留住地球演化的“历史印记”贡献检察力量。(侯宇)编辑:任海霞